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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交警举办水泥罐车整治约谈会

舞阳交警举办水泥罐车整治约谈会

时间: 2024-01-08 04:14:36 |   作者: 五星足球高清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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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人网讯:为进一步规范水泥罐车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扎实做好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发生,消除重点源头企业车辆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形势平稳发展。6月25日上午,县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在大队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舞阳县水泥罐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集中整治约谈会,召集辖区惠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1家涉及水泥罐车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约谈,开展面对面教育警示,督促立即处理交通违法,立即整改安全风险隐患。会议由源头办主任陈建华主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蔡云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所长王琼、教导员刘晓东、县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股股长李广超、副大队长饶朝阳及辖区11家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约谈会上,副大队长饶朝阳首先通报了惠达商砼、兴达混凝土两家企业所属的豫AF268*、豫D3182*两辆套牌报废水泥罐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典型案例。并就云南省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调查报告为例,结合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贯彻落实省公安厅豫公通[2017]192号文件严格办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相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相关条文详细传达和告知了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所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及需要履行的相应监管责任。

  教导员刘晓东就两起套牌报废水泥罐车上路行驶案例要求各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要认清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所管辖的水泥罐车驾驶人资质情况,强化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完善各项安全制定和措施;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水泥罐车,迅速督促整改,第一时间做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所长王琼传达了关于印发《河南省货运源头治超管理制度》的通知、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指出源头企业有责任也有义务在源头做好把控,每一辆上路行驶的水泥罐车都要在出发时做好相应的检查和管控,察觉缺陷车辆要第一时间予以拦行,拒绝其上路,运输局下步也会加强与交警大队的沟通和配合,不定时进企业做检查,察觉缺陷第一时间做处理,对明知故犯,管控不力,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我们还需要拉入失信名单。

  随后,蔡云朝大队长再次就两起套牌报废水泥罐车上路行驶案例要求参会的11家企业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的严峻形势,水泥罐车无证无牌、假牌套牌、报废车上路行驶运营的情况,已经到了不能不治、不得不治、必须要治的局面。希望在座的11家企业负责人领会会议精神,在工作中认真查找隐患和漏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把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控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同时,蔡云朝大队长就下步工作开展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充分认清形势,坚定工作决心。要在思想上格外的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清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所在,聚焦国庆70周年,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这也还是为了企业下步更好的发展,避免因自身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从而被追责问责,在会议结束后,参会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一定要将本次会议内容传达给企业领导,务必引起格外的重视,热情参加和配合工作开展。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管理措施。各企业负责人在下步工作中要加强与源头办的常态配合,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尽快推进水泥罐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整治这项工作的开展。作为源头办,我们也要加强沟通配合,对全县所有水泥罐车建档,逐个检查摸排,做好相应的督导和检查。三是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管控到位。各运输企业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四是强化路面管控,做到逢车必检。下步,交警大队也会责令各中队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的水泥罐车做到熟记于心,强化路面管控力度,做到逢车必检,察觉缺陷绝不姑息纵容,只要涉及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车上路等情况的水泥罐车,我们得知一辆、扣留一辆、处理一辆,同时,也会将情况通报给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负责对车辆及人员进行处罚,交通运输局也会同时对所属的公司进行处罚。

  最后,参会的11家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逐个对本企业所属的水泥罐车情况做了发言,介绍了本企业水泥罐车的运营情况,并就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当场给出整改措施,表态下步会大力配合交警大队和交通运输局工作,对于察觉缺陷的水泥罐车和司机,该处理处理,该报废报废,第一时间进行整改。